关于开好 “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76

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工院委〔201573号)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

二、时间安排

2016113(暂定)

三、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调理》等党内规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严三实”要求,按照《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推动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建设国内一流、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的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四、主要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党支部要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在会前认真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采取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面向本支部党员群众、党代会代表等,广泛征求对机关党委委员会、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于20151231日前将征求意见表报送机关党委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部门负责同志要同部门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科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要谈遵规守纪上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3.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文件精神,对自身存在的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深查细改,认真梳理;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认真剖析,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要逐项对照《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进一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通知》(闽委组通201581号)中列出的15条不严不实问题进行查找、剖析;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资关系转移等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要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并于2016113日前将发言提纲电子稿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dzz@fjut.edu.cn

4.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级党员干部要主动开展自我批评,要敢于解剖自己,要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联系改革发展实际,把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工作和作风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明确具体的落实改进措施,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同志之间的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5.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处级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后,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再梳理,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内容,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治理。各部门要根据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强化立规执纪,完善各项制度规定

五、相关要求

1.机关党委将邀请校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和指导民主生活会,请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安排好本职工作,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换时间,请提前向机关党委报告。

2.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照“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附件:1、《机关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2、“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机关党委委员会)

3、“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机关职能部门)

4、“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

  附件:附件.rar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党委

2015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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