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4-06-23浏览次数:242

闽工院委〔2014〕组24号


关于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2-2014学年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2014学年我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题、优秀成果推荐和新一轮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题及优秀成果推荐

(一)结题工作

各党总支按照《关于做好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指导工作的通知》(闽委教[2002]3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各党支部对2012-2014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结题报告。受学校资助的45个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

(二)成果推荐

1、推荐要求

1)推荐党支部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基本要求:一是活动项目紧紧围绕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党支部工作活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活动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能密切结合学校服务海西大局和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实际;三是活动过程组织严密,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党员广泛参与。

2)推荐项目材料组织基本要求: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其中活动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应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立项活动背景(立项主题的目的、意义);二是立项活动开展过程(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要突出重点和特色);三是立项活动成效(支部在加强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建设取得的具体实效,或在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方面取得的具体成绩)。

3)各党总支需要报送的材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党支部“立项活动”总结报告等材料,并于2014620日前送达校党委组织

2、评选程序

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立项活动”项目进行初审、修改,向学校推荐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1-3个;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评审产生我校2012-2014学年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以及拟上报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优秀成果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审定;学校对校级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优秀成果名单。

二、认真做好2014-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的申报工作

1、主题要求

各党总支要按照学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从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破解工作难题、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帮扶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强化理论学习等方面,凝练一个主题,找准一个切入点,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

立项活动项目可以由一个党支部单独申报,也可以由多个党支部联合申报。为了提高立项活动的影响面和参与面,提升立项活动水平,建议各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多个党支部进行联合申报。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一份,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的下载专栏中下载)中相关栏目内容,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审核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fjut.edu.cn)。各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审批工作,严把立项质量关,严格按照“提炼主题、注重过程、总结提高”等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有项目党支部党员积极参加活动。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020日。

4、立项数目及资助经费

在各党总支申报的基础上,校党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选校级项目,并分别给予立项资助经费1000元(先下拨500元经费至获资助项目所在的党总支的党费账户中,项目结题后再下拨500元)。立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参照学校立项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5、项目管理

对于获得立项的重点项目,各党总支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立项任务,在20155月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力争形成优秀的立项成果。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指导检查,及时跟踪,确保立项活动的进度与质量。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

2、福建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请表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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