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评选表彰校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4月8日,校工会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校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的通知》(闽工院工〔2013〕1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将推荐名单报机关工会。 联系电话:22863053,邮箱:dzz@fjut.edu.cn。 机关工会 2013年4月9日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3〕11号
关于评选表彰校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优秀教职工的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广大青年教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形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鼓励广大青年教职工为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建功立业。根据2013年工作计划安排,校工会联合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校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40周岁以下、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学校各项任务。近两年年度考核获 “优秀”等级1次以上,或曾获校(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2)以生为本,尊重、关心、爱护全体学生,能积极配合做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担任过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做到教书育人。积极参与“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类学科竞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大学生就业创业、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节及各类文体活动的指导工作,成效显著。 (3)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累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在本院(系、部)青年教师中名列前茅(学生测评排列本系部青年教师前三名或两年内有一次以上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价良好)。 (4)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及学术团体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科研业绩突出。 管理和服务岗位的青年教职工的评选参照上述条件,同时要求务实精干,勤俭奉献,廉洁高效,文明热诚,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所在部门被评为校先进服务窗口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每个部门工会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可推荐1名青年教职工,工会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推荐2名,推荐名单和相关推荐材料务必于5月10日前报校工会(国脉信息学院和海峡工学院归入机关工会统一组织推荐)。 2.候选人推荐名单及主要事迹在校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 3.校工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联合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团委等部门进行评审,根据评选标准、事迹材料、推荐意见等,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出“十佳青年教职工”候选人,报校党委审定后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工会应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各工会小组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和一张候选人近期生活或工作五寸彩色照片发送到校工会邮箱,主要事迹控制在500字左右。 3.推荐人选为专任教师的,相关院(系)部必须提供本系部青年教师近两年来学生测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测评排名情况表。 五、表彰、奖励 1.召开十佳青年教职工表彰会进行表彰,颁发十佳青年教职工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通过召开青年教职工座谈会、校内有关媒体报道等形式,宣传十佳青年教职工先进事迹,弘扬我校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精神。 附:《福建工程学院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申报表》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福建工程学院共青团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
福建工程学院第四届十佳青年教职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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