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发布者:机关党委主页发布时间:2007-12-04浏览次数:4846

  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有效措施之一。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政审工作一般由党支部负责进行,必要时,政审工作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大致内容包括:本人的自然概况;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本人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政审人员应由党性较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对其在政审中的要求是:全面了解情况,不带框框,不偏听偏信;保守机密,不随意外泄政审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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