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入党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经支部党员大会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4、对拟发展的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5、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通过支部大会)讨论并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发展对象要参加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7、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8、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后,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认真考察。
10、上级党组织审批。
11、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后,转为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