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2013年11月22日08:52 来源:解放军报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对中国走什么路、向何处去,以及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等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旗帜鲜明的回答。《决定》有许多闪烁着真理光辉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为更好地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我们组织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决定》提出的重要举措,作了概要阐释,供部队学习参考。
1.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水平是检验一种社会制度是否比较完善、基本定型的重要标志。过去我们说建设现代化国家,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维度提出的,《决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述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制度和能力两个层面丰富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决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六个方面的重大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核心就是要全方位完善、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从而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是一个重大理论突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至今20多年间,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党一直在根据实践深化认识、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决定》强调,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些重大举措,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和根治消极腐败现象。
3.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就是要高瞻远瞩、整体谋划。摸着石头过河与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摸着石头过河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基础上来谋划。只有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高屋建瓴、综合配套、系统推进,才能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
4.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必须重视的一个重大课题。《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并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这就在功能定位上,明确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了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这些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5.关于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决定》提出“两个不可侵犯”,强调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这就丰富和发展了十八大提出的关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思想,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重大举措。
6.关于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在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市场分割、政府干预过多、市场发育参差不齐、垄断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消除在商品市场、资本、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体制性障碍,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让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决定》围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对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五个方面做了具体部署,表明党中央攻克体制机制痼疾、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坚定决心,必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7.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致力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当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职能转换还不到位,给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形成一定的阻碍。《决定》提出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明确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健全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这必将更好地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真正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8.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已经不完全适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完善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不完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决定》提出了下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二是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三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这对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
9.关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决定》提出了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诸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这些必将有利于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0.关于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决定》强调,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并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一举措必将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
11.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建设法治中国,确立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新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决定》明确提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决定》还将司法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包括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等。这些举措,对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权都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利于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关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反腐败问题一直是党内外十分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党探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前,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机构职能分散、责任不清、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处,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等问题。《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3.关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全党上下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时总结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鲜经验,就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决定》提出,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政绩考核机制;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实行官邸制;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
14.关于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拓展我国文化发展空间的重大战略举措。《决定》提出,要坚持政府指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针,扩大文化对外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要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要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等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项目;要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我国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要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这些重大举措,有利于在全面对外开放条件下引导人们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当代中国,有利于维护国家文化利益和意识形态安全,有利于切实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15.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教育标准的不断提升,对教育内容、体制、机制持有各种不同的意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解决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重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决定》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等。这些重大举措,为教育改革指明了新方向、明确了新路径,对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16.关于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已成为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现实利益问题。《决定》提出,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这些举措充分回应了百姓对提高收入、共同富裕的期待,必将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17.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公平和谐。《决定》提出,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等;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这些重大举措,有利于实现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18.关于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为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长期实行“一胎政策”,也产生了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不断下降、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家庭规模持续缩减等负面影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生育意愿也发生了明显变化。面对这些新问题、新形势,《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缩小城乡、地区、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别,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水平;有利于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9.关于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
当前,我国现行互联网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等问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切实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重大现实课题。《决定》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这为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建立起多重层面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20.关于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安全不仅包括军事与国防安全问题,还涵盖经济、文化、外交、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安全问题。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而我国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决定》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我们党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整合对内对外事务、创新国家治理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在捍卫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方面的决心和意志,对于加强国家层面的危机应对与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1.关于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
随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不断推进,军队体制编制不合理、不顺畅已经成为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两个“不相适应”的问题依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决定》将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作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军兵种、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联合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改革;加快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完善新型作战力量领导体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不同方向部队编成;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深入进行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有利于集成作战要素、优化作战力量,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扎实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
22.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深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快发展,这既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决定》提出,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这就把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为搞好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顶层设计,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决定》提出,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这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军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打下了基础。《决定》还就改革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政策制度,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化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调整理顺边海空防管理体制机制作出了部署。这为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对于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3.关于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往往力不从心,这就需要建立更高层面的领导机制。《决定》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改革合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全面落实改革目标任务。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改革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表明了中央的改革决心,有利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利于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利于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和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24.关于人民是改革的主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的共同事业。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是改革的动力所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改革的智慧源泉,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是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决定》提出,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要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些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的执政理念,有利于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利于凝聚共识、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
(执笔:曾华锋、夏志和、熊杏林、李东、盖立阁、晏湘涛、李辉亿、杨华文、张远军、任会芬、刘宗胜、曾皓、鲍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