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第25个教师节,9月16日下午,我校在旗山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庆祝2009年教师节暨表彰大会。机关6个单位荣获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21位同志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5位同志荣获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等称号。
在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机关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积极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立足岗位,工作主动尽责,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荣获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是:
党办·校办·外事办、宣传部(文明办)、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团委、教务处
荣获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是:
尤爱焜、许丽平、刘春、刘玉团、刘宝光、刘国买、阮文玲、朱春华、陈琦、何小强、肖晓琴、林忠、林东明、杨邦勇、张向荣、高弘、郭清、黄国铭、喻秀红、赖宏图、潘 林
荣获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是;
卢榕炜、沈水根、许丽平、林建民、谢鸿飞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表率。机关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良品质,不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和管理能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上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