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院机关委〔2016〕18号
关于调整党支部的通知
发展规划办党支部、国际交流处、校友会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集中推进教育系统省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闽委教组〔2016〕27号)文件精神,机关党委对党支部设置做如下调整:
发展规划办和国际交流处成立发展规划办、国际交流处党支部,校友会办公室成立校友会办公室党支部。
请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抓紧做好支部选举工作。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