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院机关委〔2016〕21号
关于发展规划办、国际交流处党支部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发展规划办、国际交流处党支部、校友会办公室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各党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1. 发展规划办、国际交流处党支部
书记:陈雯 组织委员:陈慜 宣传委员:陈婕
2. 校友会办公室党支部
书记:陈光耀
特此批复。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