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院机关委〔2017〕7号
关于做好机关党委2017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项目申报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组织〔2016〕28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8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校组织〔2017〕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覆盖面,培育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关党委2017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各党支部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紧密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从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破解工作难题、提高业务水平、建立帮扶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强化理论学习等方面,凝练一个主题,找准一个切入点,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
每个党支部至少报一个立项活动,活动项目可以由一个党支部单独申报,也可以由多个党支部联合申报。为了提高立项活动的影响面和参与面,提升立项活动水平,建议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多个党支部进行联合申报。此次申报的“立项活动”项目将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请表》中相关栏目内容,报送校机关党委(电子版发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fjut.edu.cn)。各党支部要把好立项质量关,严格按照“提炼主题、注重过程、总结提高”等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党支部党员积极参加活动。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
四、立项数目及资助经费
在各党支部申报的基础上,机关党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选,入选项目将分别给予立项经费资助一千元。立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参照学校立项科研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管理
对于获得立项的重点项目,各党支部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各项立项任务,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2018年9月8日前完成结题工作。机关党委将加强指导检查,及时跟踪,确保立项活动的进度与质量。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