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机关工会小组设置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7-05-02浏览次数:3449

关于调整机关工会小组设置的通知

机关各工会小组:

为了更好地发挥各工会小组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机关工会工作的开展,经研究,现将机关工会小组进行重新设置,调整后机关工会设置18个工会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1.党办校办机关党委工会小组

2.纪委办监审处工会小组

3.组织部工会小组

4.宣传部工会小组

5.统战部、国际交流处工会小组

6.学工部(处)工会小组

7.武保部(处)工会小组

8.人事处工会小组

9.教务处工会小组

10.科研处、研究生处工会小组

11.规划办高教中心工会小组

12.计财处工会小组

13.资产处工会小组

14.基建处工会小组

15.后勤处工会小组

16.产学研办企改办工会小组

17.工会工会小组

18.团委工会小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组织召开全体会员会议,推选一名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的同志担任工会小组长。各工会小组应于55日前将工会小组长名单以书面形式报机关工会审定。联系人:林柳金,联系电话:22863012

              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工会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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