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院机关委〔2017〕16号
关于党办·校办·机关党委党支部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党办·校办·机关党委党支部等党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1.党办·校办·机关党委党支部
组织委员:宁启超宣传委员:颜丛
2.校友会办公室党支部
书记:王岩
3.教务处党支部
组织委员:林贤进
4.统战部、国际交流处党支部
书记:余明
5.团委党支部
书记:李毅超
6.宣传部党支部
书记:陈瑛
7.发展规划办党支部
书记:陈雯
8.学生工作部(处)党支部
书记:赵健
9.武装保卫部(处)党支部
书记:林文
特此批复。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