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院机关委〔2017〕24号
关于资产处党支部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资产处党支部等党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批复如下:
1.资产处党支部
书记:李细玉春
2.宣传部党支部
书记:吴再发
3.教务处党支部
书记:张积林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