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用及管理办法》(闽工院委〔2014〕8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科级岗位人选选用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委〔2015〕组干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机关部分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本次选任岗位共有4个,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1、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级干部岗位
2、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科级干部岗位
3、科研处:综合科科级干部岗位
4、基建处:项目前期工作科科级干部岗位
二、选任条件
1、资格要求
(一)学校在编在岗的非科级人员。
(二)一般应是研究生毕业且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且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拟任岗位是党务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选用对象还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德才条件。
2、适岗要求
热爱相关岗位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应有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三、选任程序
选任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等步骤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办法:报名者可从4个岗位中确定选报1-2个岗位,并将报名表交到机关党委(外出公务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jgdw@fjut.edu.cn。
《机关科级岗位选任报名表》可到机关党委网页下载或到机关党委领取(联系电话:22863012 方婧)。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民主推荐环节。
3、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安排在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结果与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经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机关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讨论后,确定拟任人选建议名单, 报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四、对选任工作的监督
校纪检部门对选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办、监审处:22865068;
机关党委:22863012。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