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关部分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8-01-23浏览次数:599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用及管理办法》(闽工院委〔20148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科级岗位人选选用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委〔2015〕组干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机关部分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本次选任岗位共有4个,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1、校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级干部岗位
 2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科级干部岗位
 3
、科研处:综合科科级干部岗位
 4
、基建处:项目前期工作科科级干部岗位

二、选任条件

1、资格要求

(一)学校在编在岗的非科级人员。

(二)一般应是研究生毕业且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且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拟任岗位是党务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选用对象还需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德才条件。

2、适岗要求

热爱相关岗位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应有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三、选任程序

选任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等步骤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124126日下午1700

报名办法:报名者可从4个岗位中确定选报1-2个岗位,并将报名表交到机关党委(外出公务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jgdw@fjut.edu.cn

《机关科级岗位选任报名表》可到机关党委网页下载或到机关党委领取(联系电话:22863012 方婧)。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民主推荐环节。

3、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安排在129-1月30之间完成。每个岗位须有3名以上推荐人选,参与推荐人员每人按本岗位数11的比例填写民主推荐表。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由机关党委商具体用人部门根据各工作岗位性质确定。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结果与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经机关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机关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讨论后,确定拟任人选建议名单, 报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四、对选任工作的监督

校纪检部门对选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办、监审处:22865068

机关党委:22863012

  

附件:机关科级岗位选任报名表.doc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1月23


打印此页】 【顶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