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 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20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秋冬季流感等防控需要,为保障秋季学期教学秩序和质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部分节假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庆节、中秋节和寒假安排

1.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调整为1014日,1058日正常上班、上课;927(星期日)、1010(星期六)正常休息。1056日分别上2021118(星期一)、119(星期二)的课程(2020级新生课程除外),1078日按课表正常上课。

2.寒假放假时间届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假期调整妥善安排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完成既定教学目标。

2.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学校严格执行进出校门审批制度。放假期间,师生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工作,师生非必要原则上不出福建省,因特殊情况确需出省的,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批,返程后,需经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结果为阴性后方能进校。教职工离榕和住校学生临时外出要严格请销假手续,如实报告外出行程安排。

3.保卫处和后勤处要加强假期期间的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各类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和身份核验。

4.学工处、团委要根据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文体活动,后勤处要切实搞好餐饮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国庆、中秋佳节。

5.食堂、物业、保安及建筑工地等非本校教职工国庆假期管理分别由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6.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廉政规定,确保廉洁过节、平安过节、健康过节。要严格按照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做好车辆安全防范工作。

7.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925(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值班安排上报学校OA。假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学校中干值班室设在北区学生宿舍杏园(E区)1#101,值班电话为22863212

 

 

              校长办公室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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