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院机关委〔2021〕17号
关于开展部分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
一、选任岗位
(一)正科级岗位(4个):
1.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2.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社会保障科科长;
3.校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长;
4.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二)副科级岗位(4个):
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审理科副科长;
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科副科长;
3.校学生工作部综合科副科长;
4.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事科副科长。
二、选任范围
学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报名截止日。同时,现职专职辅导员需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以参加本轮科级干部选任。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符合《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工院委〔2020〕5号)中规定的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结合岗位职责特点,本次选任的科级岗位还分别要符合以下资格和条件:
1.校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正科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组织管理、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2.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社会保障科科长(正科级):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校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科长(正科级):熟悉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有教学教改、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和服务素养,能熟练使用各类电脑办公软件。
4.校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正科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外事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英语读写、会话和口译能力;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法学、审计学、管理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6.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科副科长(副科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了解纪检监察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法学、审计学、管理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7.校学生工作部综合科副科长(副科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组织管理、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8.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事科副科长(副科级):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要求
1.请符合选任岗位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报名须填写《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任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见附件)。
2.提交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含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主要表现),工作总结需经现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3.《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任报名表》和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名表及个人工作总结发至jgdw@fjut.edu.cn,联系人:林俊荣)。
六、工作监督
干部选任工作举报电话、邮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22863310,jwzhs@fjut.edu.cn;校党委组织部:22863032,zgg@fjut.edu.cn)。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机关委员会